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湘组发〔2018〕6号)文件要求,省委教育工委分类制定了高校教职工、高校学生、中小学校党支部“五化”建设合格评估标准(试行),并就全省教育系统实施党支部分类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
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岗位、不同领域情况,细化党支部“五化”建设标准,增强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每个党支部建有标尺、干有方向、评有依据;要坚持聚焦问题,对照“五化”建设标准,查找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方法措施,切实解决突出问题;要坚持上下联动,既鼓励党支部立足自身实际开展“五化”建设,又以上带下、以上促下,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要坚持从严从实,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标准,严明纪律,严格把关,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从2018年起,力争用3年时间,全面提升全省教育系统基层党支部“五化”建设水平,促进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一)支部设置标准化。在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上下功夫,按照便于党员参加活动、党支部发挥作用的要求,党支部设置科学、换届正常,党小组划分合理,党支部班子成员选优配强,做到结构合理、职责明确,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二)组织生活正常化。在激发党支部的活力上下功夫,每月确定一天作为“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正常规范。采取“支部主题党日+”形式,开展党性教育、业务培训、志愿服务等活动,党支部基本活动年度有计划、每月有主题、季度有安排、活动有台账,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
(三)管理服务精细化。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上下功夫,发展党员严格规范、教育培训经常、管理有序精细,困难党员关怀帮扶到位,不合格党员处置稳妥审慎,党员意识、党员党性修养和能力素质不断增强,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四)工作制度体系化。在推动党支部工作长效化上下功夫,“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到位,党组织自身建设、决策议事、述职评议考核、经费保障等制度配套完善、执行到位、运行有效,党支部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有效提升。
(五)阵地建设规范化。在规范党员活动阵地建设上下功夫,党支部活动场所布局合理、设施完整、功能完备,档案齐全、台账清晰,管理规范、运转有序。
二、掌握方法步骤
党支部“五化”建设要按照“一年夯实基础、两年巩固提升、三年全面达标”要求,分步实施,精准发力,有序推进,力争经过3年努力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广泛动员部署。2018年9月底前,各单位采取召开会议、组织学习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动员部署,搞好宣传发动,把省委精神要求不折不扣地传达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同时对照党支部“五化”建设合格评估标准普遍开展自查,每个党支部都要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把党支部“五化”建设作为党务骨干和党支部书记轮训重要内容,确保有人抓、抓得好、能落实。
(二)抓好示范推动。2018年10底前,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委(党组)要采取党支部自行申报、逐级推荐、上级审定的办法,遴选确定一批基础较好的党支部作为示范点,按照“可观摩、可复制、可推广”要求重点培育。市州、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各高校的党组织负责同志要直接联系示范点加强指导。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及时总结示范点的好思路好做法好经验,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简报推介、媒体报道等形式,加大党支部“五化”建设先进典型宣传力度。
(三)全面对标创建。2019年1月起,各单位要充分运用示范点成果,全面开展创建达标活动,逐级建立工作台账。党支部要按照基础相近、条件相似、可学可比的原则,选择一个示范点主动对标创建。对标创建要立足自身条件,创出特色和成效,切忌普遍化、一般化。上一级党组织要注重整合力量和资源,加强综合协调,为党支部创建工作提供有利条件。
(四)严格评估验收。2018年底,重点考核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及示范点建设情况。2019年底,各高校党委、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党委(工委、党组)对所属党支部“五化”建设情况进行第一轮评估验收,要求“五化”建设评估合格率不低于60%。2020年底,对上年度评估未合格的党支部,组织第二轮评估验收,确保所属党支部全部达到“五化”建设合格标准。
同时,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全省高校将在3年内培育100个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凡“五化”建设合格评估得分达到105分以上,由各高校党委向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申报,省委教育工委将每年根据申报情况逐一评审,公布省一级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并在样板支部中择优推荐到教育部参评全国高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全省教育系统要把开展党支部“五化”建设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整体推进,确保党支部“五化”建设取得实效。要坚持把服务中心、服务大局贯穿活动始终,把党支部建设与本单位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按照本《指导意见》,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委(党组)要对所属基层党支部工作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摸底、具体分析,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作出安排部署,有计划、有组织、分步骤地推进。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谋划、亲自联系指导、亲自组织推进,把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党支部书记要担负起直接责任,认真抓好具体组织实施,逐项落实工作任务。党委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认真做好督促检查、跟踪落实、考核评估等组织推进工作,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对履行责任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对其党组织负责人约谈提醒,防止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
(二)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要分类指导,细化举措,建立党支部 “五化”建设情况台账,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改进办法,使先进的当好标杆、中间状态的规范提高、相对后进的改变面貌,提高基层党支部建设整体水平。党支部要对照党支部“五化”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通过党支部自评、党员群众测评、上级党组织点评等方式,认真查找差距和不足,研究制定整改提高措施。要积极培树先进典型,及时上报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宣传推广,不断提高建设活动的整体水平和实际效果。对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加以提炼,形成制度。
(三)强化督查指导,确保质量。党支部“五化”建设期间,省委教育工委将采取集中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面上指导与点上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党支部“五化”建设的督促检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同时,要把开展党支部“五化”建设的情况,纳入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党务骨干培训和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重要内容。
附件:1.高校教职工党支部“五化”建设合格评估标准(试行)
2.高校学生党支部“五化”建设合格评估标准(试行)
3.中小学校党支部“五化”建设合格评估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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